![]() |
通知公告
|
关于征集实物档案和校史馆史料的通知
来源:本站 日期: 2021-04-26
各部门、单位、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 为丰富学校档案、校史馆藏,更好展示学校的办学成果、发展历程,传承优良文化传统,增强师生爱校情怀,充分发挥校史文化资源育人功能,现面向全体师生、离退休老同志、校友及其亲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征集范围 1938年建校至今的历史沿革中各个时期形成的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。 二、征集内容 1.文书资料类 (1)学校历任党政领导、教授的信函、手稿、讲稿等; (2)学校各时期的教材(讲义)、教案(手稿)、教学大纲、学生作业等; (3)学校各时期建设、发展的文件、笔记、文稿、信函等; (4)学校各时期印发的刊物、画册、简报、宣传资料等; (5)学校教职工著作(含油印、刻印本),各类学术活动材料; (6)学校各时期招生简章、招生计划表、培训计划等; (7)各时期有关学校、师生、校友的媒体报道资料。 2.证件证书类 (1)学校历任党政领导、教职工的任命书、聘任书、任职资格证等; (2)学校教职工在教学、科研、各类活动等方面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章、锦旗、证书等; (3)学校各时期的师生证件,包括录取通知书、学生证、工作证、毕业证、结业证、派遣证、聘书等。 3.图片、影音类 (1)学校各时期教学、科研、实习、实践活动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 (2)学校各时期校园建筑、风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 (3)学校各时期学术活动、社会活动、重要比赛等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 (4)学校各时期对外交流活动、合作办学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 (5)学校各时期党代会、团代会、学代会、教代会及社团、文体活动的照片、音频视频; (6)学校历任领导、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照、音频视频; (7)上级领导、知名人士来校视察、参观、访问或讲演的照片、音频视频。 4.实物类 (1)涉及学校历史的牌匾、碑刻、拓片及文字说明; (2)学校及教职工在公务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品、纪念品和校友赠品等; (3)地厅级以上领导、知名人士、杰出校友的题词、手稿、信函、批示等; (4)学校各时期的徽章、印章、校训、校服、纪念章、票证,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; (5)历届毕业生、培训学员的毕(结)业合影、纪念册、师生赠言等; (6)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公家具、实验仪器、教具、生活与文体用品等“老物件”; (7)教职工生的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曲谱、模型、工艺品等; (8)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填补空白性的成果实物样品、图纸、微缩模型等; (9)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的手稿和信函、笔记、著作、证书、奖品、照片、底片等; (10)其他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资料和实物。 5.亲历见闻类 (1)关于学校发展历史、辉煌成就、重大事件的回忆性文章; (2)校园趣闻、生活轶事类故事; (3)有关恩师风范、同窗情谊及校友风采的故事。 6.校友类: (1)校友履历表、回忆录、联谊活动场景等; (2)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、学者、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、企业家的照片、实物、书刊以及影像资料等; (3)校友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(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)形成的聘书、证书、奖章、奖状、奖牌、代表证、纪念品、通知、著作、专利证书等文档、实物以及相应的照片、影像资料等; (4)校友个人创作的作品,如:绘画、书法、篆刻、雕塑、曲谱、模型、工艺等。 7.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 三、征集时间 1.集中征集时间:2021年4月- 2021年6月。 2.长期接受全校师生员工、离退休人员、广大校友、社会各界捐赠史料。 四、征集方式 1、接受捐赠。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学校校史资料、实物捐赠给学校者,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。 2、代管、复制。对特别珍贵的资料、实物,本人有保存意愿的,学校可代为保管,或由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加工后将原件安全返还本人。 3、借展:经双方友好协商,在不改变照片、物件所有权的基础上,对有关收藏单位或个人的照片、物件进行有期限的借用、展览。 五、征集说明 1、提供资料或实物时请附准确的文字说明: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由、主要参加人的姓名、时任职务、拍摄(提供)人姓名、现从事职业等。 2、学校或各部门、单位获得的能代表学校某一方面成果或荣誉的奖杯、奖牌、奖状等属于集体荣誉,请提供给校史馆永久保存。 3、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。 六、征集联系方式 地址: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山东管理学院明德楼468室。 邮编:250357 联系人:扈妍珺 联系电话:0531-89636109
档案馆(校史办公室) 2021年4月8日 |
|